2016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12-31 浏览次数: 6

各学院:
    根据《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研究生院决定组织201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    1、课程原则上应是列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。
    2、课程连续开设3年以上,有科学、完整、新颖的教学大纲。
    3、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;教学团队结构较合理,学术水平和授课水平较高,教学效果良好。
    4、 课程涉及的专业面广。课程内容重点突出,具有科学性、前沿性,有利于研究生的创新素质的培养。课程教学方式能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,能适应研究生教学国际化的需要,能顺应我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势。
    5、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要求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实际,职业性和学术性相结合,教学方式多样化,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,鼓励开展网络教学。
    6、已获得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的课程不再申报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,可申报校级慕课课程和全英文授课课程。

二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可优先予以立项:
    1、近2年选课学生中有25%以上跨一级学科或者近2年选课学生中有25%以上跨二级学科的课程。
    2、近五年申报立项研究生教学教改课题。
    3、课程负责人在研究生教学方面成果突出,曾获国家、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主编教材入选卫生部研究生规划教材。 

三、立项建设名额
    1、2016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数量为10门。
    2、各学院原则上推荐申报课程数不超过2门。